【审理法院】
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
【原告委托代理人】
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 赵文婧律师(本人)
【案情简介】
甲乙双方为两家公司,双方签署货物卖卖合同,卖方按约发货,买方收货后拒付货物,遂起纠纷。本律师在衡量本案全部法律关系后,发现合同中约定如果违约方违约,守约方可就律师费向违约方承担。本律师在向买方释明后,买方同意本律师方案。
【承办过程】
在代理该案件的过程中,原被告争议焦点就在于律师费是否可以向违约方主张,本律师认为,既然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,双方如起争议,双方就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、律师费可以向违约方一并主张。
【审判结果】
1、胜诉。
2、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支付货款之外,同时支持了律师费损失。